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案例

马培杰律师文集刑事动态死刑知识强制执行刑事诉讼刑罚分类刑事法规犯罪类型犯罪状态自首知识司法鉴定罪名分析刑事案例管辖知识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508724904
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天上不会掉钞票 发财未成落圈套

添加时间:2015年6月23日   来源: 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家住河南虞城的徐先生想另辟蹊径,在2012年6月份,就感到一笔可观财富的阿里巴巴之门将要向自己打开,仿佛天上就要下钞票了。等到真相大白才明白,自己落入了别人的圈套。

  2012年4月下旬,徐先生欠虞城县黄冢乡小赵楼村梁寨的农民梁某12800元废铁钱。梁某为要回这些钱,设局骗他买旧车上当,骗他说商丘市交通局有处理的报废车,要和徐先生合伙干这个生意,瞎编董局长是商丘市交通局第一局长,刘局长是副局长,梁的哥哥在广州武警部队当师长与董局长认识,买便宜车要送礼。徐先生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迷惑,2012年6月24日中午,梁某和徐先生请自称是交通局的孟科长吃饭,梁某向徐先生要了2000元钱给孟科长送礼。接着又向徐先生要2000元钱给交通局刘副局长送礼,徐先生没有给他。6月25日,我给徐先生打电话说自己的哥哥安排给董局长送10000元,徐先生在商丘让人取10000元交给梁某。就这样徐先生一共分3次被诈骗现金共计14000元。6月28日案发,梁某被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1日被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曾在2008年7月10日被虞城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减刑后于2012年3月2日刑满释放。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遂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处梁某犯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