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案例

马培杰律师文集刑事动态死刑知识强制执行刑事诉讼刑罚分类刑事法规犯罪类型犯罪状态自首知识司法鉴定罪名分析刑事案例管辖知识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508724904
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容留他人吸毒且贩毒 瘾君子获刑三年多

添加时间:2014年8月6日   来源: 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瘾君子因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住所吸毒,并且转手卖毒给“毒友”终获刑。3月5日,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方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和10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6000元。
  
  2012年2月份至7月份期间,被告人王方先后向三人出售冰毒五次,重量约0.7克,获利300元及一部手机。被告人王方还先后多次容留詹某、李某等人在其租住的廉租房内吸食冰毒,并提供吸食冰毒的工具。经布控,王方等人在其住所吸毒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方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先后向三人出售国家禁止买卖的冰毒五次,重量约0.7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被告人多次容留多人在其家中吸食冰毒,并提供吸食冰毒的工具,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