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案例

马培杰律师文集刑事动态死刑知识强制执行刑事诉讼刑罚分类刑事法规犯罪类型犯罪状态自首知识司法鉴定罪名分析刑事案例管辖知识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508724904
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农民卖假名牌羊毛衫案续:终审维持原判罚199万

添加时间:2014年3月21日   来源: 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农民卖山寨羊毛衫遭遇天价罚单

  卖假名牌罚199万终审维持原判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湖南郴州农民李清卖山寨羊毛衫遭遇“天价罚单”一案,在今年5月重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李家上诉至内蒙古高院。22日,记者了解到,对于李家的上诉,内蒙古高院日前已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3日上午,李清的代理律师王福奎表示,虽然现在已经有终审裁定结果,但自己仍然坚持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王福奎说,首先是案件管辖权,一审法院(鄂尔多斯中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侦查和公诉、审判均违反法律的管辖规定。

  记者在终审裁定书上看到,公安部经侦局下发的《关于下发假冒“鄂尔多斯”商标案件管辖问题的意见通知》规定,在主要犯罪地(湖南郴州)公安机关不持异议的情况下,鄂尔多斯经侦支队有权依法侦办此案,鄂尔多斯人民检察院、法院也能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

  王福奎介绍,李清只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而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此外,李清提供周金柱(同案被告)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应该算立功行为。但终审裁定对于这两项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均未予采纳。

  对于终审裁定结果,李清的妻子李红英很无奈,她表示这个案子拖的时间已很久了,但自己会坚持下去,不会放弃,将提出申诉。鉴于自家经济状况,目前代理律师已答应免费帮其申诉。

  >>案件回放

  2010年8月,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农民李清在郴州市富民市场租赁了一个店铺经营羊毛衫,从浙江省桐乡市的小作坊订了一批羊毛衫在网上和实体店出售,包括假冒的“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品牌。2011年11月,李清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鄂尔多斯中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151万元。“天价罚金”引发公众关注。2012年4月,李清一案进行了重审开庭。2012年5月,李清案重审宣判,李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99万余元。吖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