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90后摩托车盗窃团伙受审获刑
添加时间:
2013年12月12日
来源:
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近日,鲁甸法院审理的10名90后被告人盗窃摩托车案宣判。
鲁甸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阮某、马某、阮荣某、徐某、阮某某、马发某、马某某、米某、阮朝某相互邀约盗窃40桩41辆摩托车,总价值167330元。
鲁甸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阮某、马某、阮荣某、徐某、阮某某、马发某、马某某、米某、阮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徐某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米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告人阮某某在参与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鲁甸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312、17条第1、3款、65条、77条第1款、69条、23条、25条第1款、72条第1款、73条第2、3款判决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4年零7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90000元罚金至7000元罚金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