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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
13508724904
联系人:
马培杰
云南
大理
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对象
添加时间:
2018年1月4日
来源:
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 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 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 劳动改造的罪犯
6. 劳动教养人员
7. 收容审查人员
8. 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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