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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电话:
13508724904
联系人:
马培杰
云南
大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刑事
添加时间:
2017年9月30日
来源:
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1995〕94号《关于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违法所得”理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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