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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7岁幼童被困电梯 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2日   来源: 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7岁幼童被困电梯

今天上午7点过,什邡市的一名小朋友被困电梯,急需救援。接到调度后,德阳什邡市公安消防大队金河路中队的7名官兵赶赴现场。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看到电梯门紧闭无法打开,一妇女称她的儿子被困在电梯里很害怕。了解到情况后,指挥员通过喊话等方式,确定电梯刚好停在五楼。随后,消防官兵先用撬杆将电梯门打开一个缝,便于放入破拆工具,接着利用手动破拆工具组将电梯打开。同时为了稳定电梯里被困小男孩的情绪,指挥员让被困者母亲进行喊话,告诉被困电梯里的人员不要惊慌。经过2分钟的努力,电梯门被顺利打开,官兵们成功将被困人员救出。

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从刑法上来说,首先要查查该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是否涉嫌重大责任罪。《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电梯维修保养不当,保养人员违章操作的,涉嫌本罪,但如果维修保养是正常的,踏板是因为质量、技术问题等意外掉落,则保养人员不涉嫌本罪。司法实务中,电梯的维修保养的主体一般是公司,如果是公司怠于保养或者不予保养,而公司又非事故责任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自然人犯罪,非单位犯罪),则公司负责人是否承担本罪,还有待于司法解释或具体案件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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