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马培杰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死刑知识
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强制执行

马培杰律师文集刑事动态死刑知识强制执行刑事诉讼刑罚分类刑事法规犯罪类型犯罪状态自首知识司法鉴定罪名分析刑事案例管辖知识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508724904
联系人:马培杰
云南 大理

拘传与传唤的区别

添加时间:2016年5月2日   来源: 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而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而拘传可使用戒具。传唤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还适用于其他当事人,而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也可以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经传唤而直接适用拘传。
推荐阅读:
拘传的相关知识
 刑事诉讼中的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方法。 更多》》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大理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8724904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