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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大理

强制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

添加时间:2016年1月12日   来源: 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执行费和实际执行费用两部分组成。

  1、执行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执行费的交纳标准是:

  ①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②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③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交纳申请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费用。

  2、实际执行费

  实际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因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所必需支付的费用,包括:

  (1)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异地执行本案时按国家规定标准所支出的差旅费用。

  (2)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的与本案执行有关的勘验、鉴定、公告、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纳实际执行费没有固定数额标准,而以法院支出的实际数额为标准,支出多少交纳多少,等额补偿已支出的费用。

  相关案例:

  在求职节目《非你莫属》中走红的前亿万富翁王某某,因公司拖欠巨款被起诉。近日,大兴法院对他进行强制执行,向他送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决定书”。同时,为了帮扶王某某重新创业、积累还款资本创造条件,执行法官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

  王某某是北京某服饰公司法定代表人,今年3月他登上天津卫视的《非你莫属》求职节目后“走红”。

  富翁破产后求职走红

  “1996年到1998年,我经营了一家咖啡馆和舞厅,1999年至今,在北京创建了两家企业和一个自主的男装品牌。近两年,我更多时候在外头给一些公司做战略、营销顾问,挣来的钱用于还债。”王某某在节目中这样介绍自己。

  王某某说,1999年,他不顾家人的反对辞职,携带1万元一路北上下海经商,成功赚到第一桶金。后来,他注册北京某服饰有限公司,发展高峰时期曾拥有100多家服装连锁店,一年流水达到数亿元。但后期由于市场和经营问题导致企业濒临破产,负债上千万。

  在《非你莫属》节目中,王某某的求职职位是企业高管,但最终他被在场的“BOSS”灭灯,未能获得理想中的工作职位。

  这期被命名为《亿万富翁的破产求职》的节目在网上的点击率高达几百万,王某某收到了许多网友的鼓励和赞扬。

  公司负债被诉至法院

  在许多网友的写信鼓励下,王某某鼓起了再次创业的勇气,今年5月,他通过小额贷款获得了200余万元的资金,并注册了一个商标,目前已在全国开设了近20家实体店。

  在王某某成立新公司、发展新事业的同时,他创立的北京某服饰有限公司虽已不再经营,却因为拖欠巨额货款,被多名债主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大兴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为北京某服饰有限公司的未结执行案件在该院共7件,涉及标的额达102万元。

  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楼某提供执行线索,11月20日,法院依法传唤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到院接受询问。楼某说,从2003年至2005年间,王某某从他那里购买了28万元的服装,货款一直没有给付。今年3月,法院判决王某某偿还欠款,但判决生效后,他一直没有露面。

  在询问中,王某某表示,现在自己正处于再创业阶段,经济上比较困难,但绝对不会逃避履行还款义务,“希望能体谅一下我再次创业的艰难,再多给我一点时间。”当谈起自己的经历时,王某某数次哽咽。

  法官促成双方和解

  在与王某某沟通后,执行法官认为他履行法律义务的态度比较积极,也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只是受目前客观条件所限需要一定时间的资本积累。

  当天,法官依法向王某某送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决定书”,并连夜赶往王某某位于丰台区木樨园的新公司调查取证,最后 法院对王某某之前公司的厂房进行了依法查封。在采取这些强制执行举措的同时,法官向申请执行人楼某详细说明了王某某当前的经济情况,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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