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被告人如不服,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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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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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刑事律师 http://www.xslawdl.com/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 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 定。
因此,死刑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被告人如不服,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