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全国关注的“梁丽案”发生9个月后,深圳市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梁丽的决定,认定梁丽不构成盗窃罪,更符合侵占罪特征,而侵占罪不属公诉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梁丽“捡金案”正式撤案 能否获国家赔偿存疑
2008年12月9日上午8时20分左右,深圳机场清洁工梁丽,看到垃圾桶附件的行李车上,有个小纸箱无人看管,遂用放在手推车上将其推至79米外的卫生间处,并对另一清洁工曹万义说捡到纸皮箱一个,要求借曹的地方放一下。曹答应将纸箱放在厕所。其后在吃早餐时,梁丽告诉周围同事,捡到一个纸皮箱。清洁工马银山征得梁丽同意,将纸皮箱打开,取出一包金黄色首饰。梁自己也从箱中拿出部分首饰查看,又拿出一件交给同事韩英到候机楼内珠宝店鉴定。韩咨询之后回复梁丽,与店内所售金饰相同。下午1时30分,梁丽下班,将纸皮箱带回住处。4时许,曹找到梁丽,称有旅客丢失黄金,已报警。二人均未将首饰交出。后警察到梁丽家上门询问,并进行了20分钟劝说,梁丽交出这批黄金首饰。
法院:不是盗窃是侵占 "东莞金龙":不起诉
9月27日,全国关注的“梁丽案”发生9个月后,深圳市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梁丽的决定,认定梁丽不构成盗窃罪,更符合侵占罪特征,而侵占罪不属公诉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昨日,“梁丽案”失主东莞金龙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正式回应称,不会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该公司不会起诉梁丽。这意味着梁丽将被正式无罪释放,梁丽代理律师称将考虑申请国家赔偿,为梁丽9个月的“牢狱之灾”讨一个说法。
能否获国家赔偿存疑
按照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后的金额是以羁押天数乘以全国日平均工资(节假日没有双倍、三倍工资),类似于每天上班的误工费。批捕前的部分由公安机关赔偿,批捕后的部分由检察机关赔偿。
但是律师表示,能够否获得国家赔偿的关键在于检察机关此前对梁丽案作出的定性,此前对其行为的定性只是涉嫌侵占,所以不存在后被证明无罪的因素,能否获赔尚存疑问。
但是,也有律师表示,梁丽在被关9个月后才获得取保候审,完全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只是过程种可能会遇到一些麻烦。